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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粒子汽车网责任的条款、对您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及司法管辖条款(管辖条款详见本协议最后一条)。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您成功注册账户,或您使用、接受粒子汽车网服务,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均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本协议即在您与粒子汽车网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 名词解释
1.1 粒子汽车网、本站、本网站:指去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
1.2 用户:使用或接受粒子汽车网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呼为“您”。
1.3 粒子汽车网服务:粒子汽车网或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根据您的需求向您提供的软件、信息、功能、内容等服务。以实际向您提供的具体服务为准。
1.4 账户:基于注册行为、协议或其他账户的授权行为,取得的能够登陆粒子汽车网网站或软件的电子账户。
1.5 个人信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
1.6 冻结:您暂时性失去您账户的使用权(或暂时停止对您提供服务),在此期间保留您账户中的相关信息。
1.7 注销:您永久性失去您账户的使用权(或永久性停止对您提供服务),您账户中的相关信息将被删除,不可恢复。
1.8 违约条款:指本协议中所有与违约责任相关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第9条。
1.9 商业秘密 :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10 合作协议:您与粒子汽车网达成的书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合同、电子合同、承诺书、经联系邮箱确认的文件。
1.11 商家:进驻粒子汽车网的汽车经销商。
2 本协议范围
2.1 本协议是您与粒子汽车网之间关于您使用、接受粒子汽车网服务所订立的协议。如您与粒子汽车网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包含本协议,则您同样受本协议约束,本协议与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 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声明》及上述协议、声明的后续修订版本,且您在使用粒子汽车网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您对前述任何单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您对本协议内容的全部接受。您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您对《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声明》的接受。
2.3 您应当在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前认真阅读本协议内容。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粒子汽车网咨询,联系电话400-6500-365
2.4 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约定。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接受粒子汽车网服务。
2.5 粒子汽车网可能不定期地修改本协议或其他各类规则。修改后的协议和规则将在本网站公示,不再单独通知您,修改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发布立即生效。如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规则,您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您继续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即表明您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和规则。
3 注册
3.1 为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您可能需要注册粒子汽车网账户。
3.2 注册主体资格
3.2.1 您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公司、合伙组织和其它商业实体,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您完成注册流程或使用本网站服务时,即视为您确认自己具备注册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您不具备主体资格而造成的损失或后果,由您或您的监护人自行承担。
3.2.2 如您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文件等方式注册粒子汽车网账户,一经发现,粒子汽车网有权采取终止合作、解除协议、不予退还相关费用等一切必要的措施。
3.3 除注册外,您还可以通过下述方式获得粒子汽车网账户:
3.3.1 基于合作关系或协议,由粒子汽车网或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为您开通粒子汽车网账户;
3.3.2 基于其他账户的授权行为,为您开通粒子汽车网账户。
3.4 开通或授权开通的主体资格
3.4.1 若您是被开通方或被授权开通方:
您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公司、合伙组织和其它商业实体,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您不满足上述条件,您应立刻停止使用粒子汽车网软件或服务并及时与粒子汽车网取得联系。
3.4.2 若您是授权开通方:
您应当确认被授权开通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公司、合伙组织和其它商业实体,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独自承担。
3.5 注册资料
3.5.1 如注册或后续合作中,需要您向粒子汽车网提供注册资料的,您应当保证您所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提交资料后,如您所提供资料的内容发生变化,您应及时通知粒子汽车网。因您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或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后果或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3.5.2 粒子汽车网有权对您的主体资质进行核查。您拒绝核查或粒子汽车网有理由怀疑您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粒子汽车网有权拒绝为您提供服务。
3.5.3 您在注册粒子汽车网账户、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时,所涉及的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粒子汽车网将严格保密并仅在必要的范围内使用。除非得到您的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否则粒子汽车网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具体规定详见《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声明》。
4 账户
4.1 账户所有权
无论本协议或其他协议内是否有任何相反规定,您知道并同意,您账户的所有权属于粒子汽车网,无论您账户是您亲自注册的、代为注册的、授权开通或基于其他合作、协议关系取得的。 粒子汽车网不认可账户转让行为。您不得购买、出售、赠送、借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或出借账户,或试图购买、出售、赠送、借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交易或出借任何账户,上述行为均被视为无效。
4.2 账户使用权
在您同意并遵守第4.1条的基础上,您拥有您账户的使用权及基于账户使用权的其他权利,您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对您账户所实施的行为负责。一切您账户的行为,均视为您的行为或经您授权的行为,您应当对您账户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4.3 责任限制
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否则,粒子汽车网对您账户产生、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粒子汽车网均不会对您因账户所对应的服务或任何因账户使用而引发的特殊的、偶发的、直接的、间接的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利润、商业机会、营业中断、资讯丢失,即使该方已被告知该等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因您账户的行为而造成第三方损失或被侵权的,由您承担全部责任,与粒子汽车网无关。
4.4 您设置的账户名不得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5 如您发现任何可能危及您账户安全的情形时,您应当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粒子汽车网。粒子汽车网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粒子汽车网对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
5.1 为方便您使用、接受粒子汽车网服务或其他组织的服务(以下简称其他服务),您同意并授权粒子汽车网将您在注册、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分享给向您提供其他服务的粒子汽车网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或其他组织,或从提供其他服务的粒子汽车网关联
5.3 您在接受或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通过与粒子汽车网或其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直接或间接获取个人信息。您应当在获取或处理该等个人信息前,了解并严格遵守《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5273-2017)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声明》的要求、标准和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范围,且您同时应当遵守您与粒子汽车网或其合作伙伴之间达成的合作协议之约定。
5.4 您应当合理使用个人信息。因您开展的业务(该等业务涉及个人信息的处理)可能超出个人信息主体授权范围(具体授权范围详见《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声明》,您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或处理个人信息前,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
5.5 您基于粒子汽车网软件或服务合法获取的个人信息,未经粒子汽车网同意,您不得将该等个人信息导出或脱离原有存储软件或介质使用、处理(为实现您与粒子汽车网合作目的的必要处理、使用除外)。
5.6 您与粒子汽车网终止合作或解除合作协议后,应立刻停止使用并永久性删除所有通过或间接通过粒子汽车网获取的个人信息,否则粒子汽车网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5.7 您了解并同意,粒子汽车网有权应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在粒子汽车网平台填写的注册信息、交易记录等必要信息。如您涉嫌侵权,粒子汽车网亦有权在初步判断侵权行为存在的情况下,向相关权利人提供您必要的身份信息。
5.8 当发生其他危害程度或后果等同上述约定的情形时,粒子汽车网有权采取其他必要措施,而不经过您的同意。
5.9 关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分享的其他规定,详见《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声明》。
6 用户行为规范
6.1 您在注册账户、报名活动、询价或使用、接受粒子汽车网其他服务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单独协议之规定,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6.1.1 上传或发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6.1.2 利用粒子汽车网从事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或进行非法出售、提供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6.1.3 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户;
6.1.4 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粒子汽车网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6.1.5 对粒子汽车网及相关服务、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粒子汽车网合法权益的行为;
6.1.6 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网上沟通、交易的正常秩序,从事、进行与粒子汽车网服务无关的业务或行为;
6.1.7 恶意注册粒子汽车网及相关服务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批量注册账户;
6.1.8 恶意报名粒子汽车网团购会、活动或恶意报名询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批量、反复报名、询价;故意填写错误、虚假、不准确的姓名、联系方式;未经他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或询价;
6.1.9 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6.1.10 发布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
6.1.11 以虚构、歪曲事实等方式不当评价其他用户;
6.1.12 以伪造、虚构、扭曲事实等方式,误导或企图误导其他用户;
6.1.13 利用粒子汽车网的服务、软件或功能,从事非法活动或从事任何侵害粒子汽车网、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6.1.14 未经粒子汽车网书面同意或授权,对粒子汽车网有偿、无偿提供、展示的任何数据、资料、内容、服务做商业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粒子汽车网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转载、摘编、建立镜像等任何方式使用粒子汽车网平台上展示的资料;假借粒子汽车网之名从事其他业务;
6.1.15 通过非粒子汽车网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设备等任何方式,登录或使用粒子汽车网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非粒子汽车网开发、授权的用于登录或使用粒子汽车网软件及服务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设备等。
6.1.16 明知他人存在上述行为,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
6.1.17 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6.2 您评论、发布、传播、填写、上传内容、信息时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如上述内容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或其他需要第三方授权的,您应当事先取得相应的授权。
6.3 粒子汽车网接到来自政府部门、职能部门或其他第三方关于您的投诉、调查时,粒子汽车网有权视情况决定冻结或注销您的账户。如您认为该投诉、调查与事实不符或粒子汽车网处理不当的,您应向本站提出足以证明您主张的证据。
6.4 粒子汽车网经初步判断,认为您评论、发布、传播、上传、填写的信息或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存在侵权行为、属于虚假信息或接到其他第三方投诉时,有权先行删除本站内相应内容、信息而无须通知您。如您认为粒子汽车网处理不当,应及时与本站沟通、联系。在此期间,粒子汽车网应视情况对您上传、填写的信息或内容做出是否暂时恢复的通知或决定。您未收到相应通知或决定的,视为粒子汽车网拒绝恢复。
6.5 粒子汽车网经初步判断,认为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您在粒子汽车网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未在粒子汽车网平台上实施但已经对粒子汽车网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或侵权的,粒子汽车网有权视您行为的性质及违约程度,冻结或注销您的账户;情节严重的,粒子汽车网将追究您的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6 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的,或者经粒子汽车网自身判断,认为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粒子汽车网有权在本网站上公示您的该等涉嫌违法或违约行为及粒子汽车网已对您采取的措施,并保留追究您违约责任的诉讼权利。
6.7 您或您账户的任何行为对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应确保粒子汽车网免于因此遭受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增加费用。因您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粒子汽车网遭受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增加费用的,粒子汽车网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6.8 如因您违反或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之规定,导致粒子汽车网遭受任何损失、第三方索赔;被起诉;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罚或出现不利于粒子汽车网的新闻或舆论等情况,致使粒子汽车网权益受损或可能受损的,您应当赔偿粒子汽车网因此受到及(或)预期受到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处理相关事件或行使权利时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花销。
7 报名、订单
7.1 粒子汽车网仅为您推荐符合您需求的商家,您视个人情况和选择做出判断,粒子汽车网不就任何售价、车型、具体配置、售后服务做保证或承担连带责任。
7.2 您同意并理解,粒子汽车网作为互联网网站,仅有能力、也仅有义务对本网站内的内容负责,一旦您离开本网站(包括但不限于您以链接方式进去其他网站或联系线下经销商、4S店,无论该链接或联系方式是否来源于本网站),粒子汽车网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做出任何形式、种类的保证或承担连带责任,您应仔细甄别各类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责,独立承担一切后果。
7.3 在粒子汽车网预定、购买、协商交易可能需要支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根据相应商品价值或其他原因浮动。
7.4 在本网站平台交易的用户,请您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等信息。因商家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可能根据市场价格、厂家标准等原因发生变动,您购买时须完整填写并全面了解您希望购买的商品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预定人、联系方式等和订单有关的内容。
7.5 您了解并同意,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本网站上的订单、商品、价格、数量、是否有货等商品信息随时可能发生变动,本站不作特别通知。由于互联网技术原因导致网页显示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您予以谅解,具体信息以商家与您书面确认的信息、合同为准。
7.6 在您和商家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之后,粒子汽车网、粒子汽车网关联公司或商家将为您预留订单中的商品。您了解本网站所提示的商品预定时间仅供参考,实际预定时间可能产生少量差异。平台管理者、所有者或其关联公司不对因您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的订单承担责任。若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合理理由导致的订单无法完成您将给予充分理解。
7.7 当您或商家因为任何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已经建立了合同关系的订单时。粒子汽车网有权没收相关责任方的保证金。
8 注意事项和责任限制
8.1 本网站作为您进行了解、咨询、协商的平台,提示您:应谨慎判断、确定相关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本网站不对商家在本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和服务及各方在交易中各自义务的履行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2 粒子汽车网在接到您或第三方投诉、行政主管机关通知或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有理由相信您、特定用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违法或违约情形的,粒子汽车网有权采取一切必要之措施,而不事前通知您。
8.3 因您个人原因,导致您对粒子汽车网的服务产生误解或任何非因粒子汽车网自身的原因,造成、引起您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由过错方或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粒子汽车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劳动争议,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及其他本网站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本网站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丢失数据信息、记录的,粒子汽车网不承担责任,但粒子汽车网将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8.5 粒子汽车网尽己所能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以防信息、服务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但请您理解,尽管本网站已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的措施,并已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标准,但由于技术的限制、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以及粒子汽车网向您提供服务时所基于的系统和通讯网络,皆可能因粒子汽车网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本网站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服务百分之百的安全、有效。
9 违约责任
9.1 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9.2 如您或您账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粒子汽车网有权视情况冻结或注销您的账户、订单等,因此造成的损失或后果由您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粒子汽车网将追究您的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3 因您或您账户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9.4 因您或您账户的违约、违法行为导致第三方向粒子汽车网索赔的,粒子汽车网向第三方赔偿后,有权向您追偿。因您或您账户的行为导致粒子汽车网的额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您或您账户导致的索赔、赔偿,处理您或您账户行为导致的调查、诉讼、谈判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等一切费用),粒子汽车网有权要求您全额补偿。
9.5 粒子汽车网以任何形式向您追偿或要求您赔偿相应损失后,并不代表粒子汽车网放弃了追究您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9.6 因您侵权、违约、违法、欺诈、提供虚假注册资料等行为,致使粒子汽车网注销您的账户、订单或停止与您合作的,粒子汽车网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还您已交纳的所有费用(无论该费用是以何种形式交纳的)和您基于合作关系取得的所有收益(无论该收益以何种形式取得),或是否继续追究您的违约责任,或在扣除您费用的基础上同时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但无论粒子汽车网如何选择,您均无权要求粒子汽车网退还任何费用。
9.7 付款
9.7.1 如合作协议存在与本条款相反的约定,以合作协议为准。如合作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以下述约定为准。
9.7.2 您应当按照粒子汽车网认可的方式,如期支付您与粒子汽车网所约定的全部费用。
9.7.3 您未按期向粒子汽车网支付约定的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的,粒子汽车网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合作协议解除后,粒子汽车网仍有权要求您支付自应付款日起至合同解除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9.7.4 粒子汽车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但调整前您已经支付的费用不受影响。
9.8 本协议所指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是指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赔偿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守约方全部赔偿款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预期损失、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索赔、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逾期未足额赔偿的,逾期违约金以逾期款项为基数、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10 协议终止
10.1 本协议自您账户注销之日起自动解除,但协议终止条款(本协议第10条)、违约条款、管辖条款、保密条款并不因此失效。
10.2 粒子汽车网有权自行决定且不事先通知的中止、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粒子汽车网服务,或冻结、注销您的账户,且无须为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违约、侵权责任或说明。
10.3 出现以下情况时,粒子汽车网有权注销您的账户且不退还您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10.3.1 粒子汽车网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后,未经粒子汽车网同意,您涉嫌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粒子汽车网账户的;
10.3.2 粒子汽车网与您无法取得联系,您提供的电子邮箱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您提供的手机号不存在或无法接通,且没有其他方式可以与您联系,或粒子汽车网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您变更电子邮件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您在粒子汽车网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变更为有效的电子邮箱或相关信息的;
10.3.3 您注册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的;
10.3.4 本协议变更时,您明确表示拒绝同意或通知粒子汽车网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10.3.5 您的行为构成严重侵权的;
10.3.6 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
10.3.7 您账户因您违约行为被长期冻结且您拒不纠正违约行为的;
10.3.8 其它粒子汽车网认为应当注销账户的情况。
10.4 您有权向粒子汽车网要求注销您的账户,经粒子汽车网审核同意后将注销您的账户。届时,您与粒子汽车网基于本协议的合作关系自账户注销或签订解除协议之日起解除,粒子汽车网没有义务继续保留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10.5 您因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您账户被注销后,粒子汽车网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同时粒子汽车网有权将您的账户余额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或不予退还,除非您与粒子汽车网另有约定。
10.6 您同意,本协议解除后,粒子汽车网仍享有下列权利:
10.6.1 继续保存、使用或与第三方分享您注册时提供的信息、图片、资料等;
10.6.2 继续保存、使用或与第三方分享您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期间上传、发布、分享、使用过的所有资料、文件、图片等;
10.7 您在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期间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本协议解除后粒子汽车网仍可向您主张权利。
10.8 粒子汽车网中止、终止向您提供服务或注销您的账户后,对于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的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10.8.1 您应独力处理并完全承担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并应确保粒子汽车网免于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
10.8.2 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与商家或第三方达成买卖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的,粒子汽车网有权删除该买卖合同及其交易商品的相关信息;
10.8.3 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与其他用户达成买卖合同且已部分履行的,粒子汽车网视情况不中止或终止该项交易,但粒子汽车网有权在中止或终止服务的同时将相关情形通知您的交易对方。
10.9 本协议解除后,您不得使用、借用、利用任何与原协议、原账户相关的信息、内容、服务、功能等,否则粒子汽车网将追究您的侵权责任。
11 保密
11.1 任何情况下,您都应对可能接触到的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因任何情况向任何第三方故意或过失透露上述信息。因您的过错或过失造成上述信息泄露、披露、公开的,您应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2 本协议项下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1.2.1 与合作或项目有关的合作协议、任何其他协议、往来传真或邮件等纸质或电子版材料(特别是粒子汽车网为您提供的折扣或优惠信息);
11.2.2 个人信息、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客户资料、未发布产品、商业计划、营销信息、投资信息、财务状况、设计思想、技术诀窍、计算机程序、源代码、研究方案及其他资料;
11.2.3 在披露之时或之前,披露方以文字或标识指定为商业秘密或保密的信息及文件;
11.2.4 其它符合法定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信息。
12 知识产权
12.1 粒子汽车网提供的材料、资料、服务、软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粒子汽车网所有。
12.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粒子汽车网提供服务时所依托的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粒子汽车网所有。
12.3 未经粒子汽车网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传播、复制、发布上述(12.1-12.2)内容。
12.4 无论能否依照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的形式加以保护,您在粒子汽车网上填写、上传、发布的所有信息、数据、报告、研究、流程图、计划、图表、演示、图片、视频或其他任何有形、无形的信息、内容,粒子汽车网拥有不可撤销的、非排他的、免特许使用费的权利和许可,以便粒子汽车网可以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方使用或转授权第三方使用。如上述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效,您同意采取免费授权等措施以确保粒子汽车网实质上享有您所填写、上传、发布的所有信息、内容的非排他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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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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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 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13.6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粒子汽车网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3.6.2 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13.6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粒子汽车网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粒子汽车网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3.6.3 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13.7 粒子汽车网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约内容、行为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粒子汽车网的义务或承诺,粒子汽车网不保证能及时发现违约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13.8 在任何情况下,您均不应轻信来源不明的网络信息。涉及账户、财产操作的,请您一定先核实信息来源身份或与粒子汽车网及时确认。联系电话:400-6500-365
14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4.1 本协议包含了您使用、接受粒子汽车网服务需遵守的一般性规范,您在使用、接受粒子汽车网服务还需遵守适用于该平台的特殊性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另行签订的协议、规范、单独协议)。一般性规范如与特殊性规范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生效或修订时间较新的为准。如特殊性规范中未明确约定一类行为,而一般性规范中已对该类行为作出明确约定,则以一般性规范中的约定为准。
14.2 本协议所指的“书面”是指电子邮件、纸质文件等方式。
14.3 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关联协议的过程中,您认为您已经取得粒子汽车网同意而粒子汽车网否认该等同意时,您应当提出粒子汽车网同意的书面证据,书面证据不存在的视为您未取得粒子汽车网的同意。
14.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5 如本协议部分约定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抵触,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导致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14.6 如本协议部分条款因约定责任较重或较为严厉而导致无效,但相同或相似情况下存在较轻或实质责任较轻的方式可以达到相同或相似的约束效果的,应视为无效条款以该等较轻或实质责任较轻的方式生效,以避免条款无效。本条款不适用于条款本身有效的情形。
14.7 如无其他书面约定,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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